分公司注销登记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层市场监管区5-14号综合窗口
即办件
TE12345600007961233000131003000
行政许可
上级授权
无数量限制
全镇(街)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初审件
15(工作日)
0(工作日)
网上预约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下列内资公司的登记: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中央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2. 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3.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局登记的企业。 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内资公司的登记。
申请材料总要求: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白色纸张,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5.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6.办理登记业务有关自然人需进行实名验证。可以通过登记机关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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