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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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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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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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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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08:30-17:30(中午12:00-13:30延时服务,需提前预约)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51号东侧二层34-46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9367051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784173002014003003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向存档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次月开始按规定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二、外地户籍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7月1日(含)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可在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社保所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复印件清晰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