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分社
e94af745-b3b1-47c5-85b4-8748c57999b5
2
http://banshi.whlyj.beijing.gov.cn/lxspt/
0
3
10
11110111000077921T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旅行社设立分社
11110111000077921T3111020013005
0
e94af745-b3b1-47c5-85b4-8748c57999b5
15256ba6-0d06-4e66-aee2-e87d2f2ef44d
3
10
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110111000000

旅行社设立分社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层3号厅市场监管区20-24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12917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7921T3111020013005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形式符合规范,经营范围未超过设立社经营范围的予以受理。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本单位承诺时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1.本市旅行社在外省市设立分社的,应向当地工商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和备案,完成后再按办事指南中“本市旅行社在外省市设立分社备案”的要求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 2.旅行社在我市设立分社的,需先办理分社营业执照并按《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该分社的保证金。 3.该事项网上办理,设立社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http://banshi.whlyj.beijing.gov.cn/hygl/)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备案申请。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