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使用性质核验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综合窗口
即办件
1111011100007811503111016042000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市级自建(垂管)
一、《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在备案有效期内(不适用未备案企业) 二、车辆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 三、已购置车辆并取得机动车购置发票 四、营业执照(申请人无需提交,由受理人员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系统获取电子证照)
办理信息
自办件
1(工作日)
0.5(工作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不收费
否
是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法定机关
区级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