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灾地区需冬春救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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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对受灾地区需冬春救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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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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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灾地区需冬春救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3号厅市场监管区19-24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12718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11760913806A3000525003000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1)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2)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1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街乡受理、区级审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应当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和“户报、村(社区)评、乡(街镇)审、区定”的基本原则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