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的转移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2号厅综合民生服务区32-34号窗口
承诺件
1111000078250094933000715001017
行政确认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0(工作日)
5(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北京市房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对涉及在京中央单位、驻京部队、保密单位的业务为市级办理 ,其他的登记业务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申请材料总要求: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实被监护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监护关系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监护人的身份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