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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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即办件
1111011100007811503000118017000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限制
全市
市级自建(垂管)
一、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二、办理条件:(一)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二)具备《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要求的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驾驶员和车辆资质登记查验制度、托运人身份查验登记制度。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0.3(工作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无
不收费
否
是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法定机关
区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增加道路运输经营范围的,提交上述第一至五项材料。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