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请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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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9362396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承诺件
1211000040091151673000154004000
行政许可
上级委托
无
全市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初审件
20(工作日)
5(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气象局
北京市房山区气象局
授权组织
无
区级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的检查要点如下: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内容应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内容正确、完整;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上的名称相一致,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名称相一致。(2)应标注各建筑物的大地坐标、地平高度、建筑物名称、所用坐标系。小型建设工程,可不要求。(3)应标注建筑物名称、高度、建设工程到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地距离、正北方向。(4)委托协议上应有委托单位公章和委托人签字。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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