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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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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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城市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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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12811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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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予以受理。 3.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二)不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区城市管理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承诺书和必要提交的材料后,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建筑垃圾管理与服务平台,审查企业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同时查看其他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对于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只限于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 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企业,申请车辆已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且其他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审批通过。经审查认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承诺书及材料须符合网上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时限不超过0.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表、承诺书和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