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避让保护古树名木措施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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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承诺件
1111011100007796483110132017000
行政许可
上级授权
无数量限制
无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初审件
20(工作日)
1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新建、 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要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的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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