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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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1234560000796123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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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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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层3号厅市场监管区17-24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12718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TE12345600007961233000172005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对于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但企业《营业执照》到期不足许可审批有效期限的,应要求企业按照先照后证原则,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延续。 4、《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同时涉及变更事项的,还应当先变更《营业执照》有关事项。 5.核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换证同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同时按变更内容的标准进行核对。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