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扩、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挖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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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承诺件
1111011100007889503000117020000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转办件
20(工作日)
6(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市交通路政部门具体负责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附属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 区、县交通路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次干路和支路及其附属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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