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含桥下道路基础设施)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承诺件
1111011100007889503000117020000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6(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市交通路政部门具体负责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附属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 区、县交通路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次干路和支路及其附属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的监督管理。
申请材料总要求:一、依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京政办发〔2019〕10号)、市规自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京规自发〔2019〕439号)要求,凡符合文件中条件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进一步提升市政公用接入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函〔2021〕2号)要求,市政公用接入外线工程实行分类审批,即并联审批和非禁免批。对符合“三零”服务或“非禁免批”范围的免予行政审批;对不适用“三零”服务和“非禁免批”的实行并联审批,即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及占用绿地许可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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