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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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sfyw.sfj.beijing.gov.cn/ls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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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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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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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87350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29305T3000112008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按照申请人申请办理事项,出具律师执业证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在大陆律师事务所参加为期一年的实习,并经当地地方律师协会考核合格。提交符合申请材料清单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北京市司法局承诺办理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内容与申请材料清单要求一致,内容符合法定形式;;提供模板的,请按模板打印,申请人手写填报并签名,有盖章要求的请按要求盖章。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