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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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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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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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到现场1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9367045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78417300011400700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1.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外地企业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为优化营商环境,在确保申请企业各项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落实承诺办结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