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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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9361141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即办件
11110111330336391R3000123014000
行政许可
上级下放
无数量限制
无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1(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办理流程: 1、护士登录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网上办事-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护士电子化注册”栏目,进入“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提交身份证明和照片。 2、护士在收到制证完成通知后,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纸质版到主要执业机构登记部门领取证书。 有关要求: 1.护士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需与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完全一致。存在不一致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撤回已作出的许可决定。 2.个人在线提交的电子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需符合要求。 3.委托领取证书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护士注册系统个人端下载。 注:网上提交材料加盖电子印章的,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可选择邮寄证书。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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