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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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wfw.gaj.beijing.gov.cn/crj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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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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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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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签发

到现场1

北京市

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6:3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6号)1层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10)12367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8986X300016300201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国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受理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4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一般情况下,京籍人员办理签注为5个工作日;非京籍人员办理签注为7个工作日。受理当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不计入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

是否收费:

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市区)

行使内容: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业务:军人、武警、华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北京市户籍居民及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办理探亲、商务、逗留及其他签注。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到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业务:北京市户籍居民及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探亲、逗留签注。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到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办理业务:北京户籍居民及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非本市居民首次、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网上预约申请并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到派出所受理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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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在受理现场手工填写或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

是否收费:

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