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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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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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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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

到现场0

北京市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9367046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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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间在京从事过临时工作,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当时批准使用临时工及当时缴纳管理费证明,但人事档案中有从事临时工作原始记载的本市人员,可按规定申请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 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申请、临时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向现户籍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部门提出补办申请。临时工作单位消亡的,应提供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申请人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lsgl/home)提出补办申请。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用人单位持当时批准使用临时工的证明、当时缴纳临时工管理费的证明和职工档案到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因都为纸质材料,可当即答复。(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齐全、真实、有效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