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0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12884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承诺件
11110111000077745X3111014043000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无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15(工作日)
1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是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应急程序适用于《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第34条规定的六种紧急情况: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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