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集体土地上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对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进行裁决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09-22号窗口
承诺件
11110111000077745X3110914002000
行政裁决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区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1(工作日)
21(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