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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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利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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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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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审批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层3号厅市场监管区20-24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12917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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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不包括申报材料寄送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