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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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8:00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综合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6号
即办件
11110000000028986X3111007017000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工作日)
0.5(工作日)
电话预约:(010)81389539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网上办理步骤: 一、登录北京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http://bj.baibaodun.cn:8801/ars-web/login.jsp 通过自然人账号进行注册; 二、找到“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入口,按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提交 ;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上传);自行招用保安服务撤销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撤销备案申请。 三、系统将于公安机关审验通过后向备案人发送手机短信,备案人可以进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四、自行招用保安员开展保安服务撤销的,登录系统填写注销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系统将于公安机关审验通过后发送短信告知注销备案结果。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