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承诺件
11110111000077948J3000111003000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无
市级自建(垂管)
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真实、完整,签章有效,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中的相关要求
办理信息
初审件
45(工作日)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不收费
否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法定机关
区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