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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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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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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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备案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22号窗口

咨询电话: (010)60342007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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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按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以上材料需加盖自动监控设备建设单位公章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