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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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j.122.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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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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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交通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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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到现场0

北京市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2:00-18:00;周六、周日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6:00;分会所周一至周五09:00-12:00下午14:00-17:30

房山公安交通办公大厅: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月华北大街32号1层7号、9号窗口;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咨询电话: (010)12123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010)12123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TE12345678909876563111007032007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1.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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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是否收费:

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