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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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09:00-12:00(11:30之前取号),下午13:30-17:00(16:30之前取号)
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09-22号窗口
即办件
11110111000077745X3001017003000
其他行政权力
上级授权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0(工作日)
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程序如下: (一)买卖双方确认合同条款,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打印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三)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并打印一式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附件一),盖章后交预购人一份,同时提供预购人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手续应在7日内完成。 三、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将在预售项目的楼盘表上用褐色标识公示已联机备案的房屋。预购人可凭签约时设定的密码登陆交易管理网查询预售合同备案情况。 四、预购人为境外个人(含港、澳、台、侨个人)的,应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预售项目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销售的,开发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国家安全管理的规定。 五、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联机备案后,该房屋办理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时,房屋权利人与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应当一致。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