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
162ac05e-d176-4a60-ada4-5ce229d60c72
0
2
https://jzz.gaj.beijing.gov.cn/
3
07
11110000000028986X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
11110000000028986X300070900500001
11110000000028986X3000709005000
0
162ac05e-d176-4a60-ada4-5ce229d60c72
0783d2a1-98b0-4bc7-9a76-c4d6516590f5
3
07
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110111000000

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

到现场0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房山区各乡镇街道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站办理暂住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 (010)81380019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8986X3000709005000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受理条件:

申报暂住登记。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具体时限为8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代办人应当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说明监护、亲属关系的材料; (2)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