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房山区各乡镇街道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站办理暂住登记窗口
承诺件
11110000000028986X3000709005000
行政确认
上级下放
无数量限制
无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8(工作日)
8(工作日)
网上预约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代办人应当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说明监护、亲属关系的材料; (2)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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